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社体中心(群体处、体育总会、国防体育运动管理部门),各行业体协办公室、各体育院校国防体育运动项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社体中心(群体处、体育总会、国防体育运动管理部门),各行业体协办公室、各体育院校国防体育运动项目管理部门,各有关单位:

为了促进我国国防体育运动的开展,释放国防体育运动活力,增强国防观念、掌握国防知识、提高国防技能,推动关心国防、热爱国防、建设国防成为全社会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,现定于2026年1月至12月举行全国国防体育运动大联动活动。现将活动规程印发给你们,请积极认真组织实施。

体育总局社体中心

2026年1月28日

活动规程

一、组织单位:

(一)指导单位: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

(二)主、承办单位: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国防体育运动项目管理部门,各行业体协办公室、各体育院校国防体育运动项目管理部门,各有关单位。

二、活动名称

2026年全国国防体育运动大联动(XXX站),可按照“暨”的方式结合本地赛事举办。

三、活动内容和视觉要求

(一)活动内容:

1、国防体育运动比赛(设分站赛、总决赛)

2、国防体育训练营

3、国防体育夏令营

4、国防体育冬令营

5、国防体育培训班

6、其他经体育总局社体中心书面确认的国防体育活动

(二)所有经过确认的活动,可使用统一主题背景板,可自行冠杯名,具体版式待申办成功后由中心发送承办单位。

四、活动项目、时间和地点

(一)项目:

《国防体育竞赛规则(2025版)》规定的项目,可设立一项或者多项。

(二)时间和地点:

1、分站活动:2026年1月至12月在全国各地举办。

2、国防体育运动大联动国防体育运动比赛总决赛:2026年12月举办,待定。

五、参加办法

各分站活动既可以组织本地区人员参加,也可以跨地区邀请全国或世界各地的相关人员参加(境外人员须按地方外事办理相关手续)。

六、国防体育运动比赛办法

(一)执行由体育总局社体中心最新发布的《国防体育竞赛规则(2025版)》。

(二)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器材。

(三)在不影响比赛进程情况下,运动员可以兼项参赛,可以跨地区参赛,但同一赛事项目中不得跨队报名参赛,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加一个年龄组的比赛。

(四)其他规定可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确定。

(五)总决赛比赛办法另行通知。

七、国防体育运动比赛录取与奖励

(一)各分站赛的奖励办法由各承办单位确定;总决赛的奖励办法由体育总局社体中心确定,具体以总决赛竞赛规程为准。

(二)获得各分站赛前8名的运动员(队)取得参加总决赛的资格。

(三)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各行业体协有权各派1名运动员(队)参加总决赛各项目和年龄组的比赛,不占前8名的名额。

(四)各分站赛和总决赛前8名的获奖证书可使用体育总局社体中心统一证书。

八、经费

各承办单位组织活动所需经费自筹解决,各参赛人员参加比赛所需的食宿、差旅、市内交通自理,并按照各项目规定缴纳参赛综合服务费。

九、裁判

各分站赛裁判长由一级及以上的裁判担任,其余裁判由各主/承办单位选派,如本单位无合适人选可向体育总局社体中心申请选调,一级裁判参加分站赛工作不计入报考国家级资历,如使用国家级裁判需向体育总局社体中心报备。

总决赛裁判由体育总局社体中心选调,不足人员由志愿裁判(需向体育总局社体中心报名并审核,要求为一级及以上,计入裁判资历)和当地裁判补充。

十、申办程序和材料

(一)申办程序:

请将上述材料扫描后,于赛事确认后及时申报,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将在每月第一周发布最新的比赛信息和承办单位。联系人:易松涛;邮箱:yisongtao116@126.com;电话:13901250836。

(二)申办材料:

1、单位法人证书(省级体育行政管理单位不需要提交);

2、组织活动经费保证书;

3、签署《组织活动安全责任书》;

4、填写2026年全国国防体育大联动申办表,加盖公章。

十一、其他

(一)各承办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地方举办活动有关规定,按照规定的人数、规定的地点、规定的程序开展活动,不得有违规行为,否则责任自负,后果自理。如已申报发布的活动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举办,需书面报告体育总局社体中心。

(二)全体参赛人员,包括运动员、教练员、领队、随队人员、裁判员必须购买符合国防体育运动赛事活动的保险。参赛运动员必须适合运动,身体健康并持有县级(含)以上医院体检证明(6个月以内体检视为有效,检查需含心电图)方可参赛。

(三)各承办单位需推荐一名信息员,于申办成功后确定并报体育总局社体中心。要求:熟练使用电脑上网并发送电子邮件,熟悉本地区本部门的项目工作,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拍照水平,能够及时将采集到的赛事信息报体育总局社体中心。

(四)比赛主办、承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参赛人员的图片、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项目发展的各种宣传、推广活动。

(五)本规程解释权归体育总局社体中心,未尽事宜,另行发布。

附件:1.组织活动安全责任书.docx

2.2026年全国国防体育运动大联动申办表.docx

3.2026年全国国防体育运动大联动活动举办情况汇总表.docx

4.2026全国国防体育运动大联动主视觉.pdf